2017年「天鴿」、2018年「山竹」及2025年超強颱風「樺加沙」先後重創香港,造成廣泛水浸與大批汽車損毀。許多車主在風災後才驚覺,並非所有汽車保險都能涵蓋颱風損失。
面對風暴威脅,車主除了防風,更要清楚了解「三保」與「全保」的差異,以及保單條款中的不保事項,避免事後索償受阻。
三保 Vs 全保有咩分別?想保障颱風損失買邊種?
所有駕駛者都要有三保
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俗稱「三保」,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第272章)第4條規定,任何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必須購買第三者保險,否則最高可被判罰款HK$10,000元及監禁12個月。
「三保」保障範圍主要針對因交通意外引致的第三者損失,包括財物損毀、身體受傷或死亡的法律責任。舉例說,如果車主不慎撞傷途人,或令其他車輛、建築物受損,三保就會生效,承擔相關賠償責任。
然而,三保的保障只限於「第三者」,並不涵蓋駕駛者本人或座駕本身的損失。因此,若果在颱風來襲時,汽車因水浸報銷、被塌樹壓毀、玻璃被吹爆或車身受損,這些維修費用一律不會獲得賠償。甚至連駕駛者本人的醫療或住院費用,都不在保障範圍之內。
「全保」保障個人和財物
綜合汽車保險俗稱「全保」,保障範圍除了涵蓋第三者責任外,還保護車主自身與財物,亦適用於天災或惡劣天氣造成的損毀。
「全保」常見的受保範圍包括:汽車因水浸或雨水入侵而故障;遭到塌樹、磚瓦或其他重物砸爛;車窗或車身被吹起的雜物割損;甚至整部車被強風吹翻;以及車主或乘客因交通意外而引致的醫療和住院費用等。
「全保」對打風汽車受損的保障範圍
只要車主購買了「綜合汽車保險」(全保),颱風所帶來的損毀通常都屬受保範圍。無論車輛停泊於有蓋或露天停車場,甚至是停在路邊,只要因天災而被大樹壓毀、玻璃爆裂、被強風吹翻或車身遭雜物擊中,保險公司一般會按維修單據實報實銷。
不過,倘若汽車因水浸嚴重至需報銷,賠償則多會以折舊後市價為基準;折舊率並無統一公式,常以車齡、行駛里數及車況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索償都必須先支付墊底費,而一旦提出索償,無索償折扣(No Claim Discount, NCD)亦會被重設,往後數年的保費勢將上調。
買了全保也要留意「不保事項」
即使已購買「綜合汽車保險」(全保),也不代表所有情況都必然獲賠。
其中一項最常見的條款,便是要求車主必須「採取一切合理步驟以防止汽車受損或毀壞」。換言之,保險公司有權審視車主在事發前的行為,若認定屬於明知有風險卻沒有作出合理防護,就可能以未盡力防止損壞為由,拒絕或削減賠償。
在風災下,下列行為有可會被視為未盡好防止汽車損責任:
- 追風觀浪:故意駛至岸邊或高風險地點觀潮,令汽車受損。
- 強行駛過水浸路段:明知前方有水浸、山泥傾瀉等但仍硬闖,導致車輛損壞。
- 未妥善關好車窗或車門:在風球警告生效下疏忽,導致雨水入侵。
- 停泊於高危位置卻未作防護:明知颱風將至,仍把車停在露天停車場、塌樹或水浸黑點,而沒有搬移或採取遮擋措施。
當然,若車主能證明自己是在必要或緊急情況下(如到醫院求助)冒險駕駛,保險公司一般會按情理作出酌情處理。但若只是出於便利或僥倖心理,則極可能因觸及不保事項而失去保障。
風災後的索償步驟
當車主發現座駕因颱風受損時,應立即展開以下程序,以確保日後索償更順利:
- 即時取證:以多角度拍照及錄影,清楚記錄車身內外的損毀情況、環境狀況、積水高度,以及倒樹或雜物來源。這些影像資料是最直接的證據。
- 盡快通報:第一時間聯絡保險公司,並查清所需提交的文件及時限,避免因延誤而影響賠償資格。
- 維修報價:在維修之前,應先取得詳細的維修估價單,交由保險公司審批。獲批後才安排維修,並選擇合適或認可的修理廠。
- 通知第三方:若事件涉及停車場或物業管理處,例如因管理不善導致水浸或未有事前通知移車,應即時以書面通知,並保留所有往來記錄,以備日後追討。
- 保存單據:妥善保存與事件有關的所有單據,包括拖車收據、臨時支出憑證、維修單據,以及政府或天文台發出的相關警報。這些文件有助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