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廣告上,企業常將「勞工保險」列入「員工福利」之一,其實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香港所有僱主都必須為僱員購買勞工保險,因此嚴格來說勞保不是福利,而是僱主請人時應盡的法律責任。
勞工保險為打工仔提供甚麼保障與局限?保障範圍又有甚麼局限性?
勞工保險保障範圍
勞工保險的正式名稱應為「僱員補償保險」,《僱員補償條例》訂明不論僱員聘請全職、兼職,或以任何合約期或工作時數聘請員工,僱主都必須要投購僱員補償保險,否則不得聘請僱員從事任何工作。
根據條例,不投購勞工保險的僱主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HK$10萬元及監禁兩年。此外,違例的僱主要向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支付附加費。
勞工保險的最低投保金額:
僱員數目 | 以每宗事故計算的投保金額 |
不超過200人 | 不少於HK$1億 |
超過200人 | 不少於HK$2億 |
保障範圍方面,只要僱員在僱用期間遭遇意外而受傷,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的職業病,僱主就有責任支付補償。本港僱員如在外地因工受傷,也受保障。
《僱員補償條例》可獲甚麼補償?
《僱員補償條例》規定僱主必須為員工購買勞工保險,而當僱主不幸因工受傷,又可得到甚麼賠償?
致命個案的補償金額
已故僱員的年齡 | 補償金額 |
---|---|
40歲以下 | 84個月的收入或最低補償金額,兩者以較高的金額為準 |
40歲至56歲以下 | 60個月的收入或最低補償金額 ,兩者以較高的金額為準 |
56歲或以上 | 36個月的收入或最低補償金額,兩者以較高的金額為準 |
致命個案的殯殮費和醫護費
任何人士如為因工作事故身亡的僱員支付殯殮費及醫護費,有權向僱主申索有關費用,可獲付還費用以HK$92,670為限。
因工傷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
如僱員因工受傷導致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賠償金額須按僱員受傷時的年齡及月入計算:
僱員在受傷時的年齡 | 補償金額 |
---|---|
40歲以下 | 96個月的收入或最低補償金額,兩者以較高的金額為準 |
40歲至56歲以下 | 72個月的收入或最低補償金額,兩者以較高的金額為準 |
56歲或以上 | 48個月的收入或最低補償金額,兩者以較高的金額為準 |
如僱員在工作事故中,永久地部份喪失工作能力,將參照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規定,按比例計算其補償金額。
因工作引致的醫療開支
如僱員因工傷或指定職業病而須接受治療,僱主須支付的醫療費最高金額如下:
- 對僱員每天身為醫院住院病人進行醫治的費用:HK$300
- 對僱員每天身為非醫院住院病人進行醫治的費用:HK$300
- 對僱員在同一天身為醫院住院病人及非醫院住院病人進行醫治的費用:HK$370
勞工保險有甚麼局限?
無論是勞工保險還是法律下的僱員補償制度,都只限僱員在因工受傷或罹患特定職員病時才可獲補償。然而,工作只是人生中的一部份,我們在工作以外的場合,仍無可避免要承受患病及受傷風險。
而即使員工在長期勞碌工作下健康轉差,最終患上惡疾、癌症等,往往亦因疾病不屬指定職業病,而不會獲得僱主任何補償。
部份僱員會在勞保以外,為僱員購買醫療保險,惟團體醫療保險通常對住院賠償的金額不高,而且全公司僱員的保險計劃往往一式一樣,並非為你度身訂造,未必符合你個人的實際需要。
因此,打工仔最好還是按個人財務狀況、健康及家庭需要,考慮購買個人的醫療、危疾、意外及人壽保險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