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冠肺炎(COVID-19)確診人數屢創新高,警醒更多人重視健康及醫療保障。近日不少保險經紀在網上宣傳,稱萬一確診新冠肺炎,日後即使康復,投保醫療保險亦會受影響,甚至可能被拒絕投保。到底新冠肺炎康復者是否不能買保險?投保時可能面臨哪些限制?
新冠康復者受保與否 視乎核保結果
投保人在購買醫療保險時,必須經過核保程序,讓保險公司了解投保人病歷及健康情況,從而決定是否接受投保,以及最終保險條款、保費及不保事項等。
進行核保時,投保人須透過保險經紀或保險公司網上系統,回答一連串關於個人健康的問題,在部分情況下投保人須提交過去醫療記錄,甚至要進行身體檢查才能完成核保。
在核保過程中,如保險公司確認投保人健康狀況良好,或未有足以影響保險條款的情況,保單將可順利生效;否則的話,投保申請有或被拒,保險公司亦可能要求投保人支付附加保費,或加入「不保事項」才接受其投保。
由於新冠肺炎屬近年新興疾病,醫療界對康復者的後遺症及長遠健康風險所知仍然有限,保險公司目前對新冠肺炎康復者的核保準則鬆緊程度不一,加上核保決定要視乎個別投保人健康狀況而定,故保險業界對是否接受新冠肺炎康復者投保仍未有一致性答案。
痊癒後1至3個月內或不可投保 輕重症核重準則有別
根據各大保險公司向外界披露的資料,新冠肺炎患者屬輕症或重症,對其日後投保的核保程序有較顯著影響。
新冠肺炎輕症康復者方面,有保險公司表示,可在患者康復後1個月,以標準核保程序及標準保費接受其投保;亦有保險公司將不受保期限定為3個月。
至於重症康復者方面,保險公司普遍會採取較嚴格核保要求,例如要求患者康復後半年甚至一年,才按其醫療記錄及身體狀況,考慮其投保申請。如康復者有嚴重併發症或後遺症,可影響其核保結果,相關病症可能被視為不受保的「已有狀況」。
至於何謂輕症與重症?一般而言,未曾入院或只入住普通病房的患者會被視作輕症,而曾入住加護病房、重症病房或深切治療部的患者,則會被視作重症,保險公司可能要須索取投保人的醫院記錄,並根據多個因素考慮其年齡及健康風險,才能判斷最終核保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