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香港人愛在海外網店購物,取其價廉物美,選擇豐富,若遇上網店不設香港送貨服務,消費者或須幫襯「集運倉」——網購時以海中轉倉為收貨地址,待集齊所有貨品後才合併貨件運送往香港。集運服務雖然方便,卻存在風險,MoneySmart整合消委會資料,分享3宗中伏個案。
伏位1:亂收附加費
梁先生委託A集運公司託運貨品回港,並按指示額外支付送貨上門費用20元。翌日,梁先生收到A公司職員來電,指貨件長203厘米,超出「一般寄貨體積標準」的200厘米,要求他支付200元附加費。
梁先生即表示為何他按指示輸入時,卻未有顯示上述額外收費。對方解釋收費由系統處理,不清楚細節。梁先生因急於取貨選擇付款。他收到貨品後自行量度尺寸,發現體積根本不足200厘米,逐向消委會投訴,並將顯示貨品長度「不足200厘米」的照片傳給A公司,才獲退款。
伏位2:寄錯倉累買家苦等3個月
李小姐3月初網購時,將貨品送往B集運公司的中轉倉,再一併運送回港。她並非首次使用B公司服務,惟這次進度特別緩慢,等候近一星期,貨品仍未抵達中轉倉。
她查詢之下,發現貨品被送往另一不屬B公司的中轉倉。她馬上要求B公司跟進,起初未獲正面回應,B公司只表示將盡快與該倉庫聯絡。投訴及調查後,B公司才承認誤將貨品送到另一中轉倉。最終,李小姐在超過3個月後才收到貨件。
伏位3:貨品損壞不獲賠償
張女士早前將貨品寄往C集運公司的內地中轉站,她收貨後,拆開包裝逐一檢查,發現其中一件自行組裝的木衣架斷裂,配件亦已損壞。
張女士向C集運公司投訴,C公司指張女士要拍照才可按條款作賠償。張女士拍照後,C公司聲稱要與內地中轉倉收貨時所拍的照片作比對,才能知道責任誰屬。數星期後,C公司仍未能從中轉倉獲得相關照片,未有為張女士作出任何跟進。消委會代為投訴後,亦未能作出追討。
消委會:宜了解收費細則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集運服務收費可視乎貨品尺寸及重量而定。消費者應於落訂前仔細了解計算方式及收費詳情,查詢貨品的真實大小,以免貨品超出集運公司的規定。
另外,如要購買易碎物品,可考慮買額外的「物流保障計劃」,確保有足夠保護包裝,並要求於包裝上「貼上小心處理易碎物品」的標籤。消費者接到託運貨件後,如有損壞,應立刻拍照作證據,並連同購買單據或交易證明,盡快通知集運公司以作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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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貼士:海外網購留意信用卡收費
在海外網店購物一般以信用卡付款,部分銀行可能會向消費者徵收海外簽賬手續費,金額視乎信用卡條款而定。消費者除了可選擇免海外附加費的信用卡外,亦可利用信用卡簽賬現金回贈抵消這筆開支。按此比較信用卡現金回贈及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