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請信用卡、貸款、銀行戶口、電訊或政府服務時,我們很多時需要提交住址證明。常見的住址證明包括銀行月結單、水電煤賬單、稅單等。在賬單走向電子化的年代,你未必可隨手拿得出這些證明文件,而年輕學生、職場新鮮人亦可能未曾以個人名義使用這些機構服務,難以取得第一份住址證明。下文同大家介紹獲取住址證明的常見方法。
住址證明常見規格及例子
住址證明的用途是在你申請特定服務時,證明你居住在所填報的地址。坊間大多數機構要求地址證明要符合以下規格:
- 列出與身份證相同的中文或英文姓名
- 列出完整地址
- 發出日期為最近3個月 / 6個月(視乎機構要求而定)
- 須由認受性高的機構(如政府部門、銀行等)發出
不同機構對住址證明規格各有要求,有的必須要求提交正本文件,有的會接納副本,甚至電子版住址證明亦可。住址證明常見的例子包括:
- 水、電、煤供應商的賬單
- 固網電話、流動電話、收費電視或互聯網收費單
- 銀行、財務公司、保險公司或強積金受託人發出之結單或通知書
- 政府部門或法庭文件,如繳稅通知書、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償還學生貸款通知書等
- 本地大學或可頒授學位的高等教育院校發出的文件或收費單
- 由稅務局加蓋釐印的有效租約
- 醫院管理局、香港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及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等公營機構發出的文件
如何獲取住址證明?
民政事務處免費宣誓服務
民政事務處有提供免費宣誓服務,如果你從未曾於任何機構獲得住址證明,就適合以此方法獲得你的第一份地址證明。
全港各區共設有20間民政諮詢中心,供市民前往辦理宣誓手續。宣誓當日,你須帶備身份證明文件,並即場幫寫署方指定的聲明或誓章/確認表格,你亦可帶同其他文件作為附件,然後在監誓員面前讀出聲明詞或誓言字句,就可即日獲得住址證明。
民政處提醒,市民須於指定時段開始前 15 分鐘到達,以辦理填表及在文件蓋印等手續,而民政處可能更改時段而不作另行通知,因此市民最好先致電中心查詢。按此查詢各區民政諮詢中心的地址、電話及辦公時段。
電訊公司賬單
電訊公司賬單一般清楚列明登記人全名及住址,可作為有效住址證明。索取電訊公司賬單的最簡單方法是登入網上賬戶下載;你亦可前往電訊公司門市要求職員列印,或致電電訊公司要求郵寄賬單,但有機會被索取手續費。
銀行月結單
銀行月結單是最常見的住址證明之一,但銀行電子化越來越普及,收到銀行月結單及信件機會漸少。想領取銀行住址證明,你可登入電子銀行戶口下載,如需要領取紙本月結單,則可致電銀行客戶服務熱線,或到分行領取,但銀行通常會向要求額外申請紙本月結單的客戶收取HK$5至HK$50服務費。
此外,香港的虛擬銀行或部分傳統銀行網上開戶流程不會要求客戶提交住址證明,開戶後銀行會在月結單上列明客戶住址。如你未有任何銀行戶口,可用這方式開戶並獲得銀行住址證明。
保險 / 強積金收據或結單
有購買保險者,一般會收到印有住址的保費收據;你亦可向保險經紀要求索取額外收據或通知書。部分保險公司提供網上賬戶,登入後即可下載收據或通知書。另外,登入強積金網上戶口亦可找到電子版的供款證明或通知書作住址證明。
學校入學確認信件
專上學院發出的取錄通知書、入學確認信件、收費單等一般可作為有效住址證明。如果你正在就讀專上院校課稅,可要求院校重新發出有關文件。
獲取住址證明常見問題
香港的虛擬銀行或部分傳統銀行網上開戶流程不會要求客戶提交住址證明,但未交住址證明未必能開通所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