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撤辣後,香港樓市有回溫趨勢,多了準買家四出物色心水單位。準買家經過一輪尋尋覓覓、討價還價後拍板買樓,在簽署臨時買樓合約一刻心情必然冗奮,但此刻仍不可掉以輕心。臨約雖屬「臨時」,但箇中包含大量具法律約束力的細節,即使地產代理在耳邊喋喋不休地催你簽名,亦要緊記慢慢睇清楚每一行字。
今次要講解的是在二手買賣臨時合約上的成交期。成交期由簽署臨約當日開始,直至住宅物業於成交日正式易手為止,期間準買家要完成申請按揭、驗樓等繁鎖事務。準買家應如何決定成交期長短?
成交期由買賣雙方議定,無必然標準
香港住宅物業常見的成交期為60日或90日,但這僅為坊間約定俗成,而非任何有約束力的規定。事實上,只要買賣雙方同意,成交期可長可短。
當然,在實際操作上,60日或90日交易期份屬合理。因為樓市很少在短短兩、三個月內出現極大波幅,買賣雙方甚少因樓價變動取消交易。另外,用兩個月或以上時間處理整個二手樓交易流程,亦與現實需時相符。
在成交期裏,買方要完成的手續包括託聘律師、申請按揭、簽正式合約、驗樓及對數等,每個步驟環環相扣,倘若有任何差池,可影響買方履行買賣合約,最壞情況是買方撻訂輸錢。申請按揭是成交期內最易出事的環節,因此必須預留充裕時間以確保一切順利。
按揭審批過程可長達逾月 成交期不宜太短
銀行審批按揭速度視乎多項因素,其中最關鍵的是按揭申請人的職業及入息文件是否齊全等。舉例說,教師及公務員工作穩定性高,入息記錄通常齊全,如背負其他貸款、信貸記錄理想,銀行審批按揭極為爽手,一、兩星期即可辦妥。相反,對於自僱人士或細公司打工仔,銀行要快較多時間核實其入息證明。
此外,近年多了買家用高成數按揭上會,須經HKMC買按揭保險,既要做多一重步驟,銀行亦會對高成數按揭申請人更審慎,批核按揭時間自然較長。
而近三年受疫情及防疫政策影響,多間銀行按揭部門無法維持正常運作,亦拖慢了審批程序。因此,在防疫時期,大多數買家及賣家將成交期定為90日,以確保有足夠時間完成申請按揭。
至於在「正常」日子,60日或90日成交期均甚為普遍。倘若準買家想將成交期定為45日或更短,則風險頗高,一旦向銀行申請按揭被拒,或條款未如理想,甚至遇上律師樓遭接管等極端不幸事件,都難有充裕時間補救。
你亦可向銀行申請預先批核按揭才簽臨約,以減少因按揭問題拖慢成交的風險。
成交期可延長或縮短
成交期內,如買家遇到按揭申請或其他難題,以至未能按合約如期交易,可經律師向賣方要求延期。不過,賣方沒有義務要應承,如果買方因按揭問題而毀約,將有機會被「殺訂」沒收訂金。
買家撻訂後,賣方日後重售物業,如賣價比之前低,可循民事向前買方追討損失。為免損失慘重,買家在簽訂臨約階段,就要確保有寬鬆成交期以便走盞。
另邊廂,如買家迅速辦妥按揭等程序,希望提早收樓,亦可在徵詢買方同意後縮短成交期,除非物業是賣方自住或正由租客入住、需要時間交吉,否則賣方很多時樂意提前完成交易。
不過,銀行及律師樓有時會因不希望花時間修改合約及文件,會勸買賣兩邊按合約原定日期完成交易,這時候就要看買賣雙方是否堅持修改買賣合約了。